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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照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执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应实行分表计量, 暂未实现分表计量的, 供用双方可通过约定采用定量或定 比方式计价计费, 并每年至少校核一次定量或定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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